中市警針對快速公路事故租用緩撞車協勤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有效保護現場執勤員警及事故當事人之生命安全,在警政署補助辦理「租用緩撞車計畫」中,特別於臺中市轄內台74線、台61線快速公路及台63線中投公路委外租用緩撞工程車2部,用以協助於快速公路事故現場協助員警於事故車輛後方布設安全緩撞設備警戒,降低員警執勤潛在風險及二次事故發生。


經統計本轄快速公路及中投公路111年1至8月共發生753件交通事故,其中前三大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由於本轄快速(中投)公路之車道寬、路肩寬等道路設計僅略低於國道規格,最高速限大多介於70至90公里,行車車速仍較為快速,事故若未及時處置,可能會造成事故後風險增加,另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研究指出,當行車速度增加5%,將增加受傷事故件數將近10%,且增加死亡事故件數20%,故本轄快速(中投)公路,在車速較快造成傷害的程度越大的情況下,亟需自行租用緩撞車協勤,以維護現場執勤員警及事故車輛與民眾安全。


中市警察局依據轄區特性針對台74線及台63線規劃1臺緩撞車協勤,台61線規劃1臺緩撞車協勤,採24小時定點待命,機動性高,可隨時指揮、調配車輛協勤,緩撞車執行民間單位一旦接獲警察機關通報後,會迅速到場協勤。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現今科技日新月異,汽車駕駛人往往過度沉浸、依賴相關電子設備或自動駕駛系統,致使其開車注意力不集中而容易發生事故,其中執勤員警於快速(中投)公路處理交通事故時,因特殊道路環境(部分路段無路肩設計)致使其面臨可能潛在危險,是以,藉由緩撞設備大幅減緩後方車輛衝擊,不但有效保護現場員警執勤安全,也保護所有用路人生命安全,期能發揮強大防護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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