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為強力打擊犯罪,取締非法毒品販賣,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經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日前至本市烏日區等地,持搜索票及拘票,緝捕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犯嫌陳○昇及在場施用毒品之趙○隆等5人,另於他處緝捕藥腳胡○宗等4人,現場並起獲毒品安非他命、海洛因、毒咖啡包及毒品吸食器等贓證物,全案訊後將陳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經檢察官以販賣第一、二級毒品達14次等起訴在案。
警方偵辦發現,陳嫌每天與狐群狗黨聚集家中共同施用毒品取樂,無正當工作,因而坐吃山空,進而淪為毒品的賣家。而陳嫌等人為逃避警方查緝,除要求買家必須自行前往陳嫌住家取貨外,事先更須以手機通訊軟體聯繫,並經陳嫌或其友人確認身分無誤及開門後,方能順利買賣毒品,種種方式均為掩飾其不法犯罪。且陳嫌住家位居巷弄內,後門處地勢高低差更是高達2公尺多,警方難以蒐證。
且該嫌為躲避警方查緝,更是於後門處備妥逃生工具(梯子及椅子),就是要在遭警方查緝時,能迅速逃竄。惟該嫌雖用盡心機,仍逃不過警方鷹眼的查緝,經警方多月跟蒐掌握陳嫌犯罪行蹤,見時機成熟時,悍然翻越陳嫌住宅外高牆,前後包夾,逮捕正在住家處施用毒品之陳嫌等人到案。
警方也在此呼籲民眾不要因追求好奇、刺激而染上毒癮,龐大的費用不僅讓自己生活大受影響,販賣毒品甚至得承擔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之罰則,最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是百年身」終生抱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