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靜/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為鼓勵中小企業加入設置太陽光電綠屋頂的行列,積極發展再生能源,111年特別追加1,890萬元預算,爭取經費辦理太陽光電補助計畫,無論公寓大廈、公司行號、廠房等屋頂型太陽光電皆可申請,只要取得能源局或中市經發局同意備案的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符合申請條件者,可檢具當年度相關文件提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期望市府與企業一同攜手,共創綠色新經濟。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市府秉持市長盧秀燕「先公後私」理念,透過市管案場率先建置太陽光電、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太陽光電補助、力推工廠屋頂種電及用電大戶規範等政策,鼓勵台中市企業及社區利用閒置的大樓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推動成效亮眼,台中太陽光電四倍增已提前於今年4月達標,為台中市太陽光電發展畫下漂亮里程碑。
經發局指出,光電補助部分,去年申請案件反應熱烈,全數補助金額1,890萬元申請完畢。今年再爭取補助經費,類型特別新增社區公寓大廈,每峰瓩(kWp)補助1萬元,同時仍力推工廠業者屋頂種電,每案補助上限皆最高為50萬元,期盼透過企業共同參與方式,為環境出一份力,還可享受售電經濟效益,期盼發展台中市低碳綠能特色,成為宜居風光城。
另為讓市民瞭解目前市府太陽光電推動策略及補助方式,經發局預計今年8月1日(一)上午10時於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勞工聯合服務中心4樓簡報室,辦理「111年太陽光電補助說明會」,現場還有公寓大廈設置光電經驗分享,歡迎有意願設置的公司行號、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建商、工廠踴躍報名參加。更多相關訊息請上網站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2120100/post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