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霧峰警分局萬豐派出所警員王朝鋒、郭秉諧於111年5月8日上午11時許,接獲一位年約70歲洪姓婦人慌張的衝進派出所報案,表示在派出所對面(霧峰區中正路176巷)住家門口前躲著一條大蛇需要協助,員警立即帶著捕蛇夾趕至現場。
警方到場時,有一位熱心鄰居也一起協助抓蛇,員警使用捕蛇夾緊緊夾住蛇身,鄰居阿伯抓住蛇尾,同心協力下,順利將蛇放入大袋子中,後經警方聯繫權責單位(農委會)至派出所處理,在專人的研判分析下,布袋內活體蛇為黑眉錦蛇,黑眉錦蛇是一種大型蛇類,最大全長可達近3公尺,身體主要呈橄欖黃色。前段常有規則的黑色菱形斑,中段黑斑略呈十字型,後段背部有二條黃色縱紋,眼睛後方起至頭後方有一明顯的黑色縱帶,故有黑眉錦蛇之稱,無毒性,但遇到危險還是會攻擊人,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能是因接近蛇類繁殖的季節,各種蛇類都開始積極的進食或是移動尋找適合的交配對象、繁殖地點,才會出現在民宅家附近。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呼籲大眾,遇到不明種類蛇,首先要遠離不要拍打攻擊牠,亦不要試圖自己驅趕或把牠打死,錯誤的方法會更刺激蛇,多數的毒蛇咬傷案件都是因此而發生的,並且快速聯繫相關單位(農委會),如不知道權責單位,亦可電話播打電話1999、110或119,都會代為聯繫權責單位至現場協助,切勿自己徒手驚擾蛇類,以免讓自身陷入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