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托嬰安全!中市再強化建置「公托監管雲」 保全監視影像

【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為積極保障嬰幼兒人身安全及健康,現行法規要求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且應至少保存30天影像,台中市政府再強化,增加第二重證據保全措施,預計今年建置完成「公托監管雲」系統;屆時,監視器畫面同步上傳雲端備份異地保存,確保畫面完整,家長更放心。

台中市議會今(15)日進行臨時會,市議員謝明源、朱暖英、黃守達、賴佳微等人關心市府設置「公托監管雲」的進度。社會局說明,目前新北市、台北市、台南市及台東縣也有針對部分公托規劃建置監管雲系統。因案件發生時,保全監視器畫面費時,也會遇到畫面不全情形,台中市從前年開始,在清水和南屯兩間公托試辦監管雲,今年起擴大規模,規劃全市公托的監管雲系統,影像即時傳輸,以利證據保全。私托部分,因經費造價高,且影像儲存雲端涉及資訊安全,未來將視公托辦理狀況,再行評估私托是否也全面設置。

臨時會

社會局長彭懷真表示,監管雲系統造價很高,台中市現有182處托嬰中心,建置經費高達4650萬元;台中市現有清水和南屯兩處托嬰中心的監管雲試辧中,今年已編列800萬預算,針對公托部分優先辦理。盧市長則說,若預算不足,不排除動用二備金建置監管雲系統。

社會局指出,為強化托嬰品質,不僅要求硬體設備,社會局也關注服務質量,例如每年辦理托育人員18小時在職教育訓練與研討,提升人員照顧知能;托嬰中心訪視輔導團定期實地訪視輔導,改善收托服務品質;每年邀請專家學者辦理至少1場托嬰中心研討會,並函文托嬰中心加強宣導通報規定與流程;補助評鑑佳績的準公共托嬰中心,充實安全與衛生設施設備及教學物品,去年共補助69所計356萬元。

此外,托嬰中心每3年須接受一次評鑑,專家學者評鑑項目包含行政管理、托育活動及衛生保健三大項目;還有每年至少4次不定期稽查,其中至少1次由社會局會同消防局、都發局及衛生局等單位進行公共安全聯合稽查;每年3次行政輔導查核,查核兒童收托情形、工作人員進用情形、抽看監視錄影設備、餐飲衛生及公共安全與設施等項目。

同時,中央現正訂定兒童托育服務法,社會局將建請中央儘速制定完善的托育服務專法,建構更周全的輔導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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