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連續3日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 展現嚴查酒駕決心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近日他縣市陸續發生酒駕肇事傷亡案件,引起社會大眾矚目,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已要求各縣市警察局針對元旦假期及春節前加強取締酒駕,而市長盧秀燕前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更已指示,隨著疫情趨緩,又逢歲末年終,市民活動、應酬餐會頻率增多,為避免酒後駕車情形隨之增加,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除每月維持規劃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並已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執行為期3個月的「掃除『醉』犯」專案,更在近期部分縣市發生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之際,即於12月28日起規劃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藉以宣示警方對於酒駕案件深惡痛絶、強力取締及依法嚴辦的堅定決心。


統計12月28日至12月30日臺中市辦理連續3日全市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67件、移送法辦達53件,期望警方強力取締作為能產生嚇阻作用,讓臺中市交通、治安更安全、順暢。而警政署並接續通報全國各警察機關於元旦連續假期執行連續3日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警察局將依警政署指示持續辦理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未來也將不定期規劃類似勤務,以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表示,防制酒後駕車需要從執法與宣導面同時著手,除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段、地點規劃勤務加強查察,展現警方取締酒駕絕不鬆懈之決心,嚇阻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外,並持續運用數位電子平臺、網路社群媒體等方式,積極宣導「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同時也呼籲售酒餐廳、小吃部、KTV等業者主動提醒飲酒顧客勿酒後駕車,如遇有客人拒不配合,也應通報警方到場即時攔阻,共同守護市民用路安全,創造優質交通環境。

更多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