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自有黃金屋 警一搜 驚見黃金變白粉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俗話說「書中自有黃金屋」,但異想天開的毒販,卻模仿電影常見橋段,在「書本」中間藏毒,活生生把黃金變成「白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於今年5月間向上溯源一起販毒案件,發現居住於臺中的湯嫌涉有重嫌,立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狡兔三窟」的湯嫌分別在臺中及苗栗租了4處以躲避警方追緝;平日係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買家聯繫,為避人耳目,交易毒品時會約定在旅館或將毒品藏放菸盒內給買家。警方蒐證完備後,持搜索票於李嫌車上及租住處,當場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9包(淨重13.2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5包(淨重176.63公克)、毒品吸食器1組、大量空分裝袋、電子磅秤2台、書本型保險箱1個、不法所得新臺幣4萬9,000元、手機4支等不法證物。


警方搜索時,於湯嫌苗栗頭份的住處,發現桌面上放了一本義大利比薩斜塔的旅遊書,當員警不經意詢問該本「書」內容時,湯嫌突然流露緊張神情,警方直覺有異,經趨前檢視,赫然發現竟是外型偽裝為書本的小型保險箱;經開啟後驚見多包已分裝成小包的海洛因及安非他命毒品,遂一併查扣。湯嫌本以為自己將毒品藏在書中,一定萬無一失,沒想到仍難逃警方法眼,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湯嫌經檢察官偵結後認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警方呼籲毒品為萬惡之源,全民公敵,販賣毒品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一失足成千古恨,切莫以身試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為遏止毒品危害,亦將全力聚焦打擊上游製、販、運等犯罪行為,維護無毒的優質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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