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愛車卡在停車場 熱心霧警拔車牌感應脫困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巡佐薛明元、警員石元翔於日前(110年12月3日晚上11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110報案通報,在大里區國民兒童運動中心地下停車場內有民眾車輛受困停車場無法駛離,員警巧思應變拔車牌重新至入口感應柵欄刷車牌,順利讓王姓車主一家人駛離停車場平安回高雄。

年約40歲報案人王姓男子向警方表示,其一家四口人遠從高雄驅車北上拜訪親友,當晚在大里區勝利二路附近餐廳與親友聚餐,將車子停放至大里區國民兒童運動中心地下停車場,進入停車場停車時無任何異狀,晚上9時20分許用餐後欲至繳費機繳費取車時,竟然發現繳費機內顯示查無其車牌號碼,無法繳停車費將車順利開出停車場,在聯絡停車場管理單位不是電話進入語音信箱,就是撥通後即稱須等到隔天早上才有管理員前往瞭解處理,王男無奈下自行找方法脫困,猜想是停車場內車牌辨識系統出了問題,所以就亂猜更換自家車牌號碼數字,花費將近2小時嘗試數百次仍都失敗,折騰到晚上11時20分,束手無策下卻又不能破壞公共設施,情急下就撥打110向警方求援。


警方協助聯繫停車場管理員到場處理均無回應,王姓一家人情緒焦慮無助,害怕要等到隔天早上才能等到管理人員處理,警方仔細觀察靈機一動,將車牌卸下重新從停車場入口處讓機器重新感應成功,終於能順利將車開出停車場回高雄住家,王姓一家人很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為民服務,表示有熱心警察真好!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員警積極為民服務之精神,深獲民眾高度的肯定及讚許,具體表現了警察「人民保母」之溫馨助人正面形象。民眾對於警察除維護治安及交通工作外,還能發揮服務熱忱,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對此皆表達感謝之意並讚揚真正是為人民的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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