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巡佐王峰良警員陳漢滄4日凌晨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於惠中路路三段與公益路口有2名女子身上有挫傷,需要員警協助。經員警到場了解係酒醉乘客自行於車輛行駛中跳車,因現場兩女泥醉中,遂由119先行送至醫院就醫。
員警進一步了解係計程車司機前往西屯區福星北路3號前載吳女與游女二位至返回南屯區建功路家中,惟兩女泥醉於車輛行進中,吳女無故跳車,游女見狀亦緊跟下車查看,陳男開車隨其後並報警協助,吳女跳車導致臉部有擦傷,且尚酒醉中,遂通報119將吳、游兩女送至惠中林新,經治療幸無大礙。
所長林澤聰表示,本案吳女家屬稱疑因感情糾因素,飲酒後不勝酒力,進而有脫序行爲,員警已請家屬協助安撫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