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勞資權益 中市府攜手台中地院建立合作機制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每年平均受理近4千件勞資爭議調解案件,行政調解成功有助減輕勞資訴訟負擔,勞工局長張大春日前特率領相關業務主管參訪台中地院勞動調解中心,與台中地院院長江錫麟及相關案件的庭長、法官相互交流,並將與法院建立行政與司法部門合作機制,建置調解人才資料庫、規劃調解人員的訓練課程,以及合推勞動事件法研討會等方面著手,共同維護勞工權益。

維護勞資權益-中市府攜手台中地院建立合作機制。

勞工局表示,「勞動事件法」去年1月1日施行,台中地方法院勞動調解成效卓越,調解成功率為全國第一,為各地法院觀摩學習的對象。勞動事件法也規定工會可選派人員到勞動調解會議現場擔任輔佐人,轄內各總工會也陸續輔導基層工會修訂章程,即「協助會員或勞工有關勞動事件法所定勞動事件之處理及相關事項」,透過工會維護會員及勞工在勞動調解過程中的相關權益。

勞工局今年截至7月底共受理1,918件,申請調解總人數2,329人,調解成功率達58.96%,案件類型以工資爭議占最多,給付資遣費爭議次之,已成功為461位勞工爭取和解總金額超過5,500萬元;其中因新冠肺炎爆發造成勞資爭議的調解案件計29件、勞工人數59人,調解成功率61.54%,和解給付金額81萬4,042元,調解不成立的原因多為公司經營困難致無力給付。針對調解不成立的案件,勞工局則提供協處管道,包含勞動法令義務律師免費諮詢、勞工權益基金涉訟補助等,協助後續可能進入的勞動事件調解及訴訟程序。

疫情期間,勞工局為協助勞資雙方解決紛爭,在有效管制人流、降低會議出席人數、維持安全社交距離、落實衛生防護等原則下,以實體或採視訊分流的多元方式召開調解會議;另為使勞資雙方對於急迫性的爭議能儘速獲得協助,特開辦「勞資爭議視訊調解服務」,在雙方當事人合意的前提下,於6月21日完成全國首件勞資爭議視訊調解會議,雙方線上協商取得共識,調解成立,運用多元方式提供民眾便利、迅速又安全的勞資爭議調解服務,兼顧勞資雙方循法定紛爭處理機制的權益。

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產生的大量解僱案件,勞工局除督促事業單位依規定進行勞資協商外,若遇有爭議,也會啟動重大勞資爭議通報協處機制,偕同勞保局、就業服務中心等外部單位組成團隊,於調解現場說明失業給付、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歇業事實認定等勞動法令相關規定,也提供勞動法令諮詢、職涯規劃服務等資訊給被解僱勞工參考運用。勞工局將持續提供整合性資源促使勞資爭議案件即時有效獲得解決,並鼓勵事業單位籌組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保障勞工權益。

更多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