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智銘/台中報導】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就業市場,為鼓勵台中市在地企業提供僱用失業勞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獲勞動部補助辦理「安穩僱用計畫2.0」,凡雇主僱用經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推介失業勞工且連續僱用滿30日並符合相關規定,即可申請發給安穩僱用獎助,且勞雇雙方均可領取,雇主最高可領3萬元,勞工最高可領2萬元,即日起就服處開放線上申請。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勞工局申請勞動部補助辦理「安穩僱用計畫」獎助津貼,雇主資格只要無實施減班休息或大量解僱勞工情事,且有投保就業保險的民營企業、團體或私立學校皆可參加此計畫,勞工則只要是失業者及未有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者皆可申請登記。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說明,只要雇主與勞工於110年9月30日(含)前到「台灣就業通網站」計畫專區線上申請參加此計畫,雇主有僱用經就服處推介且領有安穩僱用獎助推介卡的失業勞工,僱用期間連續滿30日,薪資為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2個月發給15,000元,最長4個月,最高發給3萬元。
另薪資非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則每人每2個月發給7,500元,最高發給15,000元。失業勞工部分,經就服處推介僱用,受僱期間連續滿30日,屬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每2個月發給1萬元就業獎勵,最長4個月,最高發給2萬元;薪資非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每2個月發給5千元就業獎勵,最高發給1萬元。
就業服務處提醒,安穩僱用計畫2.0媒合推介期間為今年7月12日起至9月30日止,企業及失業或待業中的勞工有需求者都可以至台灣就業通網站辦理線上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