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本報讀者投書,指台中市大墩路前段,在大墩一街與大墩二街的人行道上,被多戶住戶以花盆圍住,做為私人停車格,讓行人無法行走,且影響學童上下課安全。
讀者投訴,台中市大墩路,五權西路往台灣大道方向,在大墩一街與大墩二街路段右側人行道,民眾投書反應,部分人行道路段被住戶以花盆圍住,做為私人停車格使用,因該路段附近有大新國小,使學童上下課時,行走該路段時,只能繞過人行道走到馬路上,由於大墩路在上下班時段車流量較大,學童人行道被堵,學童被迫走到大馬路上與車爭道,對學童上下學的安全影響嚴重。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另外,車輛若有占用,警察機關即可依法取締查報。不過,民眾也說,報警取締,是治標不治本,還是希望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好好處理,落實人行道的淨空政策,還給行人行走的權利與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