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智銘/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今天(5日)凌晨3時30分許接獲報案,在崇倫北街有人妨害安寧案,員警到場查證洪姓男子(46歲)身分時,發現他已遭台中地檢通緝在案,立即進行逮捕,不料洪嫌竟然拒捕,員警先以辣椒水將其制服,正要幫洪嫌清理頭上辣椒水時,洪嫌竟然使出「頭擊」的招式,造成員警右眼角受傷,還好送醫治療後沒有大礙。
警方表示,當時洪姓已經被上銬,卻不但喊眼睛不舒服,員警好心上前查看,想幫他清理臉上殘留的辣椒水,不料洪嫌突然以頭部猛撞員警,員警雖感到眼角一陣劇痛,但仍奮力壓制住洪嫌,沒讓他逃脫,事後員警發現右眼角受傷,所幸經送醫治療無礙,洪嫌被帶返派出所製作相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員警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針對脫序行為必強勢執法,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對於觸法分子都將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