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詐騙無所不在,不要以為詐騙你的都是陌生人,騙到你的往往可能是熟識的人,黃姓男子為購買遊戲點數,竟先後向其余姓前女友及另林女友人,謊稱其手機需要綁定帳號,使余、林等二女誤信,由黃男操作兩人手機,進行ITUNE與APP Store之門號綁定付款,購買線上遊戲點數,余、林兩女事後發現,向警方報案,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詐欺得利罪嫌提起公訴。
黃男除了向余姓前女友及另林女友人騙取手機驗證,購買線上遊戲點數外,又對另一名林姓前女友,未經林女同意,自行取走林女的身分證件並私自為刻林女的私章,到台中監理站,私下將林女名下普通重型機車過戶給自己,後因黃男將其過戶後的機車,至某當鋪質押典當借款,因超過還款日未還款,當鋪業者隨將機車拖走,林女得知後,向警方報警,業經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及大雅分局受理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方表示,黃嫌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220條第二項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嫌及339條第二項之詐欺得利罪嫌,檢方說,被告黃嫌偽造準私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吸收,不另論罪,但黃嫌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等數罪嫌,依刑法55條規定,從一種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嫌論斷。
上述黃嫌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由於黃嫌所涉刑案,犯意個別、行為互異,檢察官依偽造私文書、詐欺得利罪嫌分論併罰,對黃嫌提起公訴。